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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與聚財網分手
這個問題,幾年前一直有人問,有人怪我人一紅就無情,也有人怪聚財坑作者,但這都不是真正答案,會和聚財終止合作關係的唯一關鍵在於《內線國度漫畫版》。
我一直有個心願,就是把自己的小說改編成漫畫、電視電影甚至遊戲,也許2007年~2008年之間的我走紅的太快,於是心急的我想要立刻實踐自己的夢想,聚財網雖然感到為難,但我身為當年他們旗下第一暢銷作者,聚財網也是接受了我的請託,於是他們幫我找了一個漫畫家與我合作。
大家都知道,漫畫的售價在台灣一向屬於低價書籍,一本99或149元的漫畫比比皆是,售價過高的漫畫在台灣肯定無法打開市場,於是當時我和聚財的陳志維有個默契,我不收版權授權費,希望降低其出版成本,將售價訂到市場能夠接受的程度。
也許是因為聚財陳志維對漫畫也不熟悉吧,搞到漫畫的製作成本暴增,完稿後聚財網表示每本售價必須超過500元才能回本,但我基於500元的漫畫根本沒有市場競爭力,雙方在行銷上與售價上的共識過於薄弱,所以漫畫就此破局,聚財網也不敢把完稿的漫畫付印出來。
那套幾百頁的漫畫初稿,此時應該還靜靜地躺在陳志維的抽屜裡吧!
這件事情誰都沒有錯,我基於實現理想,聚財基於成本考量,文化產業的難處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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