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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兩年(2016~2017)我完全採取自費出版的方式來發表我的作品,沒有和出版界有什麼來往,但近來在出版界中傳出許多關於我的傳言,且這些傳言多半與事實不符,甚至有些是淪為情緒耳語,為了維護自己的形象,只好來寫一些十一年以來的出版歷程,來澄清自己的形象。

 

一、前言

 

從學校畢業至今已經25年,前面11年在金融業度過,那段期間我的確經常跳槽,不可諱言的是,金融業的十一年,我的工作宗旨就是賺錢,哪個工作哪間公司能提供較高的薪水、獎金與職位,我就會跳槽,但那十一年間,卻沒有人說我是貪得無厭,這也許是金融業的文化吧!

 

離開金融業後,我當了個人專業投資人三年(當然至今仍舊是個人投資者,但工作的重心已經放在創作出版上了),那三年是我此生最優渥的三年,三年期間所賺到的報酬遠高於過去11年,更遠遠超過擔任作者後所賺取到的版稅,既然是個人投資,只要合法,貪得無厭並沒有什麼不對。

 

從2006年出版第一本書以來,出版業始終流傳著我貪得無厭的說法,實在讓人感到氣餒,就讓我從頭把話說清楚吧!

 

先講什麼是版稅?

 

簡單的公式就是:

書的售價×版稅%×銷售本數

 

很簡單很明瞭,只要能夠賣出一本書,與出版社合作的作者就能開始收到版稅收入,每個作家會因為銷量多寡與版稅高低,收入會有所不同。

 

許多沒有出過書的人或對出版業不了解的人,會以為版稅%很高,其實不然,台灣的作者的版稅,大約介於8~20%之間,菜鳥沒知名度的作者大概只能簽到8~10%的版稅,甚至還有「至少買回***本」的不平等合約,暢銷作者的版稅大約是在12~18%之間,台灣能拿到20%或以上的作者,相信我,還真找不出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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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幹事耕讀筆記- 日本 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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