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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開餐廳的人,也不是廚師,更不是什麼美食專家,甚至連一道菜也做不出來,不過,我今年四十六歲,從小老媽就不開伙,所以我外食的次數絕對比尋常多出好幾倍,而言更重要的是,我不挑食,只要食物新鮮衛生我都吃得下去,所以,即使我住在號稱全球最慘烈的「外食地獄」或「美食沙漠」的內湖,我一樣可以活得很開心,毫無憂鬱症或厭食症的跡象,不過,倒是請讀友要多關心住在內湖的親友,要常常約住在內湖的親友出去吃飯(當然是內湖以外的地方),以免久居內湖吃不到好吃的食物而產生厭食甚至厭世輕生。

        我吃東西完全不看口味、不在乎裝潢、不考慮價位、不講究食材、不重視口碑,因為口味見仁見智、裝潢不能入胃、價位只是炫耀性工具、食材我也不懂、口碑一個字一個錢就可以買得到…..所以我評價一家餐廳完全看她有沒有把客人當人看,我知道許多人不在乎餐廳有沒有把客人當人看,否則為什麼連那種連菜單都沒有, 還得看廚師心情出菜的餐聽都會紅到一位難求呢,先談談我心中最棒的餐廳典範:泰國普吉島BANYAN TREE渡假村的晚餐:

        當我們一家人的餐只吃到一半時,我的三歲小孩已經開使坐在椅子上點頭搖頭左晃右晃的,帶過幼兒的父母都知道這是小孩即將入睡的前兆,就在我正在評估我的小孩到底會不會睡著的同時,只見到餐桌後面已經站著三個服務生,其中兩個人手上各搬來一張椅子,第三個服務生手上有一條小毛毯,我並沒有要求他們這樣作,可是他們早已經準備好,一旦我提出要求,他們就可以把椅子併成一張臨時小床,連充當棉被的小毛毯都已經在一旁準備。

        貼心吧!這餐就算我吃到是溲水,就算價格貴到破表,我都不會在乎,於是,那家餐廳只要我去普吉島,就算沒有入宿BANYAN TREE渡假村,我都會再到渡假村內的這家Tamarind Restaurant用餐。

        學著點吧!

        至於內湖的餐廳呢!恰好一大堆都是反面的素材,當然講壞話就不提餐廳名字了,別說我沒有膽量,在台灣,開餐廳的人或廚師的出身背景的複雜程度與建設公司或房仲業有得比,大概只比純黑道來得善良一點點而已,所以勸告那些寫美食部落格的人,千萬不要指名道姓地寫出哪幾家餐廳的壞話,否則,就會和幾年前的我寫一家小型股的「真話」沒多久就接到要我斷手斷腳的黑函。

        爛餐廳的第一項大忌:
        在客人面前將吃剩的碗盤裡頭的湯湯水水倒在一塊,通常正餐後總是會附上甜點、水果,或者是吃桌菜時,新的桌菜上桌前,總得要收拾桌面,我就曾經好幾次看到服務員在客人的面前把不同鍋碗瓢盆的剩菜殘湯倒在一起,宛如在你面前整理餿水桶一般。

        爛餐廳的第二項大忌:
        上菜的速度要控制好,如果是一人一份的餐點,不管點的餐一不一樣,務必要讓每個人的餐點上桌的時間不要差距太大,爛餐廳經常會犯這種錯誤,比方四個人叫四道主食,結果其中三個人的主食都已經吃完了,第四個人的主食竟然還沒上桌;如果是桌菜的話,每道菜上桌的時間要拿捏得宜,不要前四道菜上得很快,每五分鐘就上桌,結果第五道足足等了二十分,這種上桌時間的拿捏,也是一家餐廳服務的基本訓練,如果一家餐廳上菜時間過慢或過於不平均,請饕客不要客氣地把她當成黑名單,再好吃的料理都得要有好心情吃吧!

        爛餐廳的第三項大忌:
        併桌!
       除非那種路邊攤,否則併桌真是大忌,我真的在內湖科學園區中活生生被要求併桌過,還不下十數次,先不要探討客人願不願意,餐廳,由其是單價超過三五百元以上的餐廳,根本就不能提出這種要求,不過,我也活生生地看到內湖科學園區內一堆宅男腐女上班族們還一付無所謂的樣子接受併桌的安排,可憐,這種人天生就是準備當窮人一輩子吧!連花錢都不會花。

        爛餐廳的第四項大忌:
        用餐的時候,還有一項禁忌,那就是還沒吃完時,就有等候位置的人跑到旁邊來,還一邊地對著外面一起來的朋友說:「這桌快吃完了!」,當然,這除了是那個人的個人修養不好以外,餐廳根本不能讓候位的客人進到用餐區來佔位子,所以這也是我不太想去百貨公司美食街吃飯的原因之一。

        爛餐廳的第五項大忌:
        點菜系統與菜單煩鎖難懂,這絕對不只是被反諷小說或搞笑電影搞KUSO的橋段而已,過於煩瑣的菜單會讓陷入難以抉擇,甚至讓餐聚的邀約者在他的客人面前丟臉,試想一位男士好不容易約了一位心儀的女生吃頓大餐,如果這位男士連自己的餐點都點不出來,試想這是個多麼遭糕的場面。

        爛餐廳的第六項大忌:
        這又是關於菜單的大忌,一家像樣的餐廳,只要是名列在其菜單上頭的菜餚食材與料理,就一定得供應給客人,凡是菜單上的餐點,就不能不提供,我就無法接受任何種理由來搪塞「缺貨」,第二,菜單上的餐點不能經常更動,絕對不能發生前幾天還有的菜餚,幾天後竟然就從菜單中消失了,否則餐廳怎麼對得起那些專程為了某道菜而再度上門用餐的客人呢,所以不論是「菜單經常更換」亦或是「無法提供菜單上的菜餚」,在我眼中都是一種「詐騙行為」。

        爛餐廳的第七項大忌:
      一家餐廳進門的櫃檯,通常負責帶位和結帳,所以,無論如何,櫃台人員一定得先服務帶位與結帳的客人,不論櫃臺打電話來的那頭的人是歐巴馬還是馬英九,不論旁邊有哪一位重要的採訪媒體,上門吃飯的消費者永遠比其他人等來得重要。

        爛餐廳的第八項大忌:
        客人如果只是上門點外帶餐點,絕對不能再收取所謂的服務費,這點原則有許多消費者並沒有去對餐廳主張並堅持,特別是內湖科學園區的餐廳,許多店家外帶依舊收取服務費。

        爛餐廳的第九項大忌:
        若是自助形態的餐廳,最讓人詬病的是「餐盤空置」,既然是標榜吃到飽,只要用餐時間還沒過,只要餐廳內還有客人,所有菜餚與餐點就必須準備齊全,在內湖科學園區中有幾家標榜龍蝦鮑魚生蠔吃到飽的餐廳,其實情是服務生一上餐盤,不到兩分鐘就被客人掃光,動作慢的人則必須等上半個小時才能等到補菜,這種餐廳簡是是把客人當成坐牢的犯人,吃飯還用配給的不成嗎?

        爛餐廳的第十項大忌:
        凡是門口貼滿的「非*探索」、「美*有約」、「*尚玩家」、「水果日報」、「自*時報」、「台*WALKER」、「東*新聞」推薦字樣的餐廳,貼越多表示該餐廳的公關費用花越多,基於成本考量,食材自然會DOWNGRADE,古有明訓:「廣告若能相信,狗屎都能吃了!」


        在內湖生活吃飯了十幾年,還找不到一家能夠完全不犯上面十點的,可憐吧!不過這樣也好,至少住內湖久了,到其他地方吃飯總是很能適應,正所謂「當兵三年母豬賽貂蟬」,「內湖吃久了,外面處處是美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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