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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勞委會常在電視上廣告,有個人被公司資遣,旁邊友人提醒可至就業服務站辦理登記找工作與失業給付等事項,一般人如果沒有被fire,可能對此廣告只是資訊的接收者,看過就算,如果家中親朋好友有人正遭逢裁員浪潮襲擊,面臨經濟窘境時,到就業服務站辦裡失業給付,將避免收入一時短缺而捉襟見肘。講到就業服務站,真的是人擠人,整間都是人,看來今年他們的來站人潮可說是成長性的增加,月增率與年增率應該具倍數成長,也代表失業的勞工與日俱增,這種正向變化,是就業市場的警訊,也是整個大環境景氣衰退的現象之一。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上面的選項是用來勾選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的離職原因,當勞工被公司資遣時,一般公司都會發給員工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讓被資遣的員工就可以拿著此證明書到就業服務站辦理申請失業給付。申請失業給付時除了帶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外,還要記得帶著身份證、印章、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供就業服務站的人員辦理申請失業給付相關手續。如果不清楚,可以打電話先去詢問相關問題,備妥相關證件,這樣才不會在滿間都是人的就業服務站,來回奔波,浪費時間。

        失業給付領多少金額?領多久?
        這應該也是失業者關心的課題之一,領的金額是投保級距的60%,舉例來說:
如果你的薪資是25,000元,那投保薪資等級是第10級,公司幫你投保的月投保新資是25,200這個級距,當你領失業給付時,領的金額就是25,200*60%=15,120,若你是高薪者,月投保薪資在43,900,領的金額就有43900*60%=26,340。

        另外失業給付可以領6個月,但為了鼓勵失業者提早進入職場,如果在領失業給付期間找到工作的話,還可以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至於是要領完再就業,還是領失業給付期間找到工作而去工作,站在就業服務站的立場,當然是希望失業民眾趕快找到工作,這樣業績比較好看,至於失業者本身是怎麼想的,這是見仁見智問題,自己的人生是自己的選擇,自己對自己負責最重要。

        因此身為勞工,要懂的關心自己的權利,有的公司會以多報少,減少雇主在勞保費用負擔的部位,要是你領的薪資有25,000元,結果公司只幫你投保20,100元,那麼在申請失業給付時只能領20,100*60%=12,060,中間差了3,060,不可不慎。尤其是高所得卻低投保者,雖然在繳勞保保險費時,繳比較少錢,但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當發生意外時,領的金額就少很多,這也是常常引起勞資糾紛的地方。如果不放心,可以到就近的勞保局查詢自己的投保狀況,時時關心,不要讓自己的權利被暗中消減了還不知。

        整理了一個投保薪資與失業給付的領取金額表格,這個表格參考看看就好,還是有工作最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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