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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喜歡「Talent」這個字,常常用來形容人在某方面有天賦、才幹、聰明。

朗文字典對這個字的解釋為:have the ability to do something well。

例如:他是一個音樂天才,我們可以這樣說:
He has the talent for music.

又或者是,他是一個天才球員,我們可以這樣說:
He is a very talented player.

但是「Talent」這個字最早指的錢幣,來自於聖經馬太福音25章14-30節,這個故事剛好有網友在總大部落格的留言中有提到,就讓我來藉題發揮一下: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 按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talent):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

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

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talent)埋藏了。

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talent)。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裏。』

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上面寫到的銀子最早被寫成「Talent」,由這一段故事可以知道,當我們形容一個人有「Talent」的時候,除了是稱讚他之外,同時也希望他不要浪費他的天賦,反而要發揮上天賦予的能力,扛更多的責任。

而聖經的這段故事也常常在商業經營上被經理人奉為圭臬,經理人要善盡職責,除了要幫股東管好公司的資本之外,還要想辦法去賺取更多的利潤,擴大經營的規模!

所以「Talent」也是with more power,comes moe respo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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