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出在和協住宅的第二期工程,也就是比較鄰近山坡的那三棟住宅。

 

        根據法規,建築師與建設公司必須先進行所謂的「地質鑽探」作業,由於台灣處於地震頻傳的歐亞板塊與菲律賓板塊交界處,地底下有數不清的斷層,所以必須事先了解基地下面到底有沒有地震斷層。再者,現在的建物不論是總面積還是總負載,隨著時代演進,越來越大越來越重,地基的穩固性也越來越重要,除了探測地底有無斷層外,也必須事先了解基地下面的土質或地下水流動的狀況,有這些資料才能進一步去設計或加強建物的結構,如果檢視出地下水太多、地下水位太高或所謂土壤液化的地層,則必須透過加強灌漿、排水甚至做土壤改良的工程,

 

        尤其是山坡地,台灣過去幾十年來在山坡地的濫建,尤其是蓋在所謂順向坡的山坡地住宅,順向坡是指岩層坡面同向,建築物很容易因土石流動而坍方,法令已經嚴禁在順向坡上興建住宅。

 

      當然基於工程的巨大費用考量,實務上不可能等到基地開挖後再來評估,所以法律可以允許用「鑽探」的方式,從地底挖出土方土壤來測量是否為順向坡?地下水水量?地下水高度?液化程度?土質鬆軟度?….等等。

  

          地質鑽探的深度、孔數、面積覆蓋隨著基地與建物的大小或用途而有不同的規定,但不管如何,每個建號都必須做鑽探,問題就出在這裡,當時為了規避複雜繁瑣的環境評估,將整個和協住宅拆成好幾個建號,第一期開工的四棟建物已經鑽探完畢,經建築師與大地技師簽證沒有問題後如期開工,但第二期的三棟建物在鑽探後發現疑似順向坡的地質,所以鑽探公司不願意出具報告,初期工程就此卡住。

 

        「順向坡?怎麼可能,這三棟建物基地的最大坡度也不過才7%,且主建物距離山坡還有五十公尺的安全距離啊!」yoyo提出質疑。

 

       「姚總,妳恐怕沒搞清楚鑽探的範圍,不光是住宅建物本身的面積,連周邊的道路,戶外停車場或任何屬於這批建案的任何一塊地,都必須納入鑽探的範圍。」鑽探公司的總經理說明。

 

           連一天的工程延宕都無法容忍的yoyo駁斥對方的說法:

         「對!但是,這個地號鑽了十幾個孔,也不過只有1個孔所挖出的土方顯示出順向坡,而且這個孔的位置是整的基地的最角落,這一片瀕臨山坡的角落,只是規劃成訪客停車場罷了,是不是就不規畫成訪客停車場乾脆讓它成為空地,同時強化邊坡的擋土牆,就沒有所謂的危險,市府那邊我們會去疏通…..」

 

        「你們要怎麼改是你們業主的事情,我們出的鑽探報告還是得提出發現疑似低坡度的順向坡,至於你們跟主管機關之間,抱歉….」對方態度很強硬。

 

            知道自己有點理虧的yoyo態度軟化了些:「鑽探報告可以採用鄰近區域的土方,譬如第一期基地的鑽探報告,兩期工程的最短距離也沒超過100公尺,法令上是可以比照辦理的。」yoyo的說法並不離譜,法令上的確有這些模糊空間。

 

      「或者,既然你們在第二期的基地鑽了超過法令規定的孔數了,其實可以不出具最角落那個鑽孔的土質報告,也是符合規定啊。」

 

         Yoyo都已經講到這般地步了,心想對方也許只是多要點鑽探費用等等,於是她又接下去講:「大家都是星友集團旗下的公司嗎,如果你們希望我們這邊多出點帳,大家可以重新商量,但千萬別讓工程進度…..」

 

          不料對方居然立刻變臉:「姚總經理,你們星友營造是星友營造,我們公司跟星友營造或星友集團並沒有直接的從屬關係,請妳務必弄清楚,更何況,我們明明鑽探出順向坡的地質,就算距離主建物遙遠,就算坡度只有7%,我也不能視而不見,萬一以後遇到什麼事情,妳能替我扛嗎?」

 

          憑藉著自己是星友集團的執行長兼副董事長,yoyo很豪邁地頂了回去:「我扛就我扛啊,沒卵葩的我比你有LP!你要書面的還是要錄影存證,我都配合。」

 

         對方冷笑地回答:「這不是妳可以扛的責任,我們雖然是星友鑽探有限公司,但經營者、股東或者員工上,都沒有妳姚莉莉的名字,對我們來說,妳不過只是尋常客戶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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