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住院就是待在醫院.後來幾個精神科住院,白天住院晚上回家,保險公司當然不賠,吵到法院,保戶勝訴,因為醫生表示精神科住院但晚上與家人相處是治療的內涵之一,會這樣是因為早年精神病與同性戀都覺得丟臉隱晦不談,保險公司與保戶也不在意這個問題,但進入工商時代,生活空間日漸縮小,人與人摩擦漸增!糾紛四起,猛的打官司拚輸贏,弱的憋在心裡,就悶出毛病了!
於是精神科就從隱性,漸漸受到重視,從神經病改為精神病再進步為身心健康科,早年被鐵鍊禁錮在家中,中魔神ㄚ的家人,可以尋求現代醫學治療,輕症也許透過門診,及服藥,就沒問題了,重度的可能就要日間住院晚上回家,再嚴重的就只好全日療養了。
我在服役時,送過兩位弟兄,到國軍專門收治精神症狀的北投813軍醫院,第一位是將軍之子,從官校刷下來到部隊,感覺非常善良,一切正常,只有連隊行進步法,永遠與大家相反,某次班長受不了了,罰站斥責,居然哭了,連長聞訊嚇壞了!開玩笑官二代耶!連忙關心:為什麼哭呢?班長傷了我!傷了你哪裡?班長傷了我的心!全連掐笨斗,想笑不敢笑,幾次之後,指揮官批示送北投!
第二個是艦上水兵,當年老兵新兵分得很清楚,有段時間勤務跑得很兇,不容易放假,一有空檔放假,永遠是老兵先放,他的家在澎湖離島,交通不便,沒有3天假以上根本無法成行,想家想瘋了有次找了空檔自裁,被發現,艦長裁示送北投!
令人傷心的是我送第二個去的時候,第一個居然在醫院大門站衛兵,看到我好興奮,小補你要來帶我回連上嗎?害我眼眶都濕了,以為我要帶他回部隊上…。
上次的日間住院,保戶勝訴,以為國情進步,能夠讓法官認同,但是保險公司自認吃了悶虧,沒關係,新的產品就除外了。一年一約的實支實付,次年度就更新,保戶永遠是輸家啊!你咬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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