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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年前我曾經在某銀行當交易主管時,台灣的金融圈子的確不大特別是從事債券與外匯交易,不是老同事就是老同學,今天的敵對同業,說不定到了明天就跳槽過去成為同事呢!所以彼此在交易上都維持了相當「和諧」的局面,直到有一天,我的總經理老闆提出一個目標給我與我的交易部門:「一年後外匯交易金額成長五倍,利潤增加兩倍!」,通常,沒有人會去扛下這種任務,況且老闆題出這種要求的目的,多半只是打打嘴泡讓開會時有個議題,開完之後從來不會有人當成一回事,然而,對我而言,這簡直是天下掉下來的機會,開會的當下,小小的交易科長的我,立刻就答應下來,並當場開出要求,如果一年後可以達成,部門的員工全數加薪20%,加發年終獎金六個月,我的職位從小小科長昇到副理,老闆當著銀行幾十位一級主管面前答應了我的條件。

       在古早的外匯交易市場,或許是缺乏競爭的觀念還是外匯圈子異常團結,客戶委託買賣外匯的價差竟然高達50點(所謂的一點就是一美元兌0.01元新台幣,舉例美元兌新台幣的匯率從30.01貶到30.00,就是貶值一點。),即使民國八十幾年之後加入了十多家新的商業銀行,這個價差依然是高達四、五十點,其原因大概是這些新銀行的外匯部門主管大多是從原有的老銀行跳槽過來,於是形成一種集體性的壟斷,所謂是店大欺客,所有外匯買賣鋪子,不是有師傅徒弟的情誼,不然就是有舊日東家與夥計的關係,除了我之外。

       第二天,我召集了交易員與分行負責法人金融的行員,下達了一個最新的交易原則:「par」,所謂的par就是平價,客戶委託什麼價格買賣外匯,我們就用那種價格去外匯市場拋補,講白的就是,完全不賺客戶任何半點的手續費;這個不賺手續費的策略與報價原則立刻傳遍市場,不到一兩個禮拜,客戶每天委託買賣金額從不到五百萬美金暴增到近四億美金,市場佔有率從不到0.4%暴增到20%以上,一些美元企業客戶爭相地到銀行來開立外匯帳戶,幾個外匯交易員可說是忙到不可開交,連跑交割的工讀生都得到交易室幫忙接電話與敲交易;採取了「免手續費」的策略後,我的交易室到底賺什麼呢?

        賺的是外匯交易的匯差,比方說客戶委託30.00買進美金,我的交易員接到委託之後便會進場去尋找賣方,偶爾總是會不小心敲到29.99,於是我們就賺了1點,雖然手續費從原來的40點降到不到1 點,可是成交量大幅增加八十倍,利潤還是有所增加,而且,一些外匯客戶往來久了之後,偶爾會委託一些日元、瑞士法郎、英磅、德國馬克與港元之類的雜幣給我的交易室,外匯交易當中價差最肥的就是這些所謂雜幣買賣,這些業務本來都是老牌外匯銀行獨占,我的銀行從本來趨近於零的市佔率一口氣攻下了10%的市佔率。

        於是,透過免手續費的價格殺戮戰,一年下來,我終於達到老闆與我之間的協定。

        在那段期間,底下的交易員最怕開盤前那份獨特的寂靜,人人屏息以待,既聽不到祈禱的聲音,也聽不到印表機的聲音,全副心神都集中在手指旁之鍵盤與滑鼠之間的一瞬之間,個個神情凝重地盯著桌上的交易專線電話機而不知所措。

        往往我連頭懶得抬起來看同事一眼地說::「你們會習慣的!」

        同事們怕的不是損益,不是壓力更不是行情的無常,而是來自同業的辱罵。帶動發動慘烈價格割喉戰的一方總是會受到同業無情的反擊與中傷,不過,坦白說我一點都不在乎其他同業的想法,也不會在意自己是否會成為一隻金融孤鳥,如果對自己有利益,就算同業全都陣亡了也無需掉任何一滴眼淚,戰爭會迫使一個人回歸自我,鍛造出一種看待事情的觀點,金融界更是如此,只是那些原來的既得利益者想不開罷了。到了年底,我領了一百萬年終獎金,第二年起再也沒有任何一家銀行收取交易手續費了,犧牲全體行業的利益去換取我個人的年終獎金,還算划算啦!代價就是再也沒有一家銀行的外匯部門願意聘請我了。

        聽說幾年後,外匯銀行竟然還貼補匯差給一些企業大客戶呢!作生意作到倒貼,可說是「殺很大!」。

        幾年後我換了跑道,到一家證券公司服務,眾所周知券商的收入來源大部份是所謂的手續費,券商接受客戶的下單買賣委託並收取手續費,早年的手續費還不錯,費率是買賣金額的萬分之十四點二五,當然,許多券商會給予一些折扣,但都只限於買賣金額相當大的大客戶,我的老闆更有氣魄,他在董事會誇下海口,要將經紀業務的市佔率從不到1%拉到2%以上,別小看這區區增加1%,這代表著每天至少要增加三十億以上(以每日成交1500億計算之),以券商的經營生態來看稱得上是「不可能的任務」,我的老闆的作法「不收手續費」,除了不收手續費之外還在媒體上砸下重金宣傳,一時之間有如核彈爆炸,同業的黑函耳語不斷地指責,還透過同業公會去對我的老闆施壓,就這樣挺了半年,市佔率終於很快地達到目標,只是當時我很納悶,偷偷問老闆說:
       「不收手續費,我們分公司賺什麼?」
         老闆笑著說:「從融資利率加倍地賺回來!」

        從此,券商零手續費或低手續費成為業界常態。那些當時罵的最兇的同業也只能跟進。

        時序來到2009到2010年,我聽聞到一些讓我咋舌的交易,那就是「負利率」可轉債,沒寫錯,就是負的利率,一般而言,投資可轉債的主要目的是期待標的物公司的股價上漲,然後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賺取上漲的利差,所以可轉債雖然稱之債券,但是實務上早就已經不含利息了,萬一沒有轉換機會持有到可轉債到期,也只能向發行公司索回發行的面額。而近來一些券商為了搶奪這個可轉債的市場,竟然將發行條件訂成「負利率」,也就是說,面額100元發行的可轉債,若持有到到期日,發行公司只需付給持有債券者99元或更低。

        天啊!欠債的人竟然還有利息可收。除了大嘆「後生可畏」以外,我還能說什麼呢?

       業者如此,官方更是如此,2010年5月6日,美國股市因為程式交易出差錯以致於道瓊指數盤中大跌一千多點,幾天後竟然宣佈取消那些交易;2008年10月金融海嘯肆虐的當時,台灣的官方竟然可以修正金融業的會計公報,把那些原本要攤提鉅額損失的投資,用一紙行政命令就把那些損失耍賴地藏了起來(註)

        金融業的股票果然是碰不得。

        註: 08年10月16日,金管會宣布,考量到國內外金融情勢變化,跟進IASB(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作法,放寬34號公報重分類作法,除了衍生性商品以外,企業若不再以短期出售為目的的股票和債券,即可從以交易為目的,重分類至備供出售或持有至到期日。舊的34號公報不允許企業任意更改會計項目,掛在「交易目的」項下,就不能改掛到其他項目,否則就有操縱損益嫌疑,這次同意重新分類,將掛在「交易目的」項下的金融資產,改列「非交易目的」,如「備供出售」或「持有至到期」後,金融業在這波金融海嘯中龐大的投資損失,就可以暫時不列入損益表,大幅減輕虧損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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