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伊蓮諾‧卡頓 (Eleanor Catton)
這是一本來頭不小的「超級大部頭」小說,它總共獲得了英國布克獎、加拿大總督文學獎最佳英文小說、紐西蘭圖書獎年度小說、邦諾書店年度選書小說類、《紐約時報》年度百大注目好書、《華盛頓郵報》年度注目小說、《華爾街日報》年度選書小說類、《基督教科學箴言報》年度十五大小說、《堪薩斯市星報》年度選書、《紐約雜誌》年度十大好書第三名、《寇克斯書評雜誌》年度歷史小說、書痴網站(www.bookish.com)年度選書小說類、《經濟學人》雜誌、《衛報》、《獨立報》、《金融時報》、《觀察家報》、《每日郵報》年度選書……….族繁不及備載,有文學獎考古控的人請自行上網查詢。
我常常替文學界或出版界感到難過,許多文學獎或媒體推薦書籍,往往會挑上這些間深難讀的作品,好不容易花了那麼多宣傳資源,卻讓讀者一再地對閱讀視為畏途。
這好比選了一些「刊載數學專業期刊的數學博士論文」來對小學生作推廣,希望小學生能夠懂得欣賞博士等級的高深數學理論,一旦事與願違,才酸溜溜地抱怨「現代人不太讀書」,其實現在的讀者不見得不願意閱讀,而是目光幾乎都被那些文學學究人士所設定的艱深作品吸引,讀者好不容易找出一些剩餘時間想要好好閱讀一本書,卻經常讀到太多「不容易閱讀」的作品,美其名經典,但現代人又有多少人可以花太多時間在文學技巧的炫耀、古典風格的緩慢鋪陳與冗長乏味的自我意識流的喃喃自語文體上呢?
忝為小說控也寫了幾本不入流的小說的我,雖然寫不出什麼好看的小說,但起碼知道寫小說的兩大範疇「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或者「把複雜的事情簡單化」,兩種鋪排方式都可以被讀者接受,但程度上得「適可而止」。
本書正是一本極端沒有「適可而止」的作品,故事的幾個中心其實不複雜,我不想多作說明,但作者卻將幾樁主體故事(大概三件)無窮無盡的擴大擴大再擴大;本書的主角一共十七八個將近二十個,而且每個主角都有一定的戲份,作者利用這十七八個主角彼此之間的關聯,又擴展出一兩百個小故事,然而不管世主體的故事還是擴展出去的故事,說穿了多半可用三言兩語就可解釋清楚,但作者卻炫技地用長篇大論加上接近意識流的自言自語,把一兩頁就可以說完的小場景或故事,扯上二三十頁。
長篇大論地把簡單的事情極端複雜化就算了,每個小故事還偏偏不一次說完,非得散落在整本書的不同段落內,更讓我頭痛的是,本書的敘述時間序,既非正敘,也非倒敘,而是不按照故事前後順序而任意安插,不停得用幾十個故事或角色關係來回循環說故事,編排的技巧過於深奧,只會讓讀者讀起來顯得讀者自己的無知。
除了故事、角色、角色關係外,時空場景的安排也過於繁雜,淘金小鎮、紐西蘭荒野、十九世紀的海運、鴉片、法庭攻防、類似孤島推理的深夜旅店、中國奴公部落、殖民地的政治、報社….豐富是豐富,可是未免太過分散。
這本書篇幅高達900頁,篇幅厚重還不是主要閱讀障礙,文字的深沈、故事的跳躍與結構的複雜比起篇幅更加讓我吃不消,我閱讀這本書足足花了14天,這應該是我個人花費的最多閱讀時間的一本書了,並非精采絕倫而想要細細品嚐,而是這十四天內每天1-3個小時的挑戰中,我必須和瞌睡蟲與哈欠連連作對抗,閱讀的過程中我至少睡著了三、五十回,只能靠意志力和一股不服輸的意念強迫自己讀完它,過程直逼當年準備大學聯考時開夜車猛k三民主義的艱辛,期間至少產生了好幾次想要絕望的放棄。
至於這本書另一個炫技的部份在於「星盤」,這更是讓我完全無法讀懂,一來故事本身和命理的關聯度並不高,只有一個場景和命理或星象有關,作者所佈的種種故事角色和星盤之間的隱喻,駑鈍的我根本體會不出,讀完之後除了再度顯示自己閱讀與知識的功力淺薄之外,似乎也得不到一絲一毫的閱讀樂趣。
我絕對相信這本書在文學創作上的種種價值與文學技巧的原創性,但相信我,如果你只想讀本可以殺殺時間的有趣小說的人,別輕易去挑戰這本書。
評:兩顆星

從總大的讀後感中可以感受那份閱讀的辛苦
光是看讀後感,就可以想像閱讀時所產生的焦慮感了= =
對於沒翻過的小說,我會試著先翻一次,沒興趣。就過一陣子再翻一下,還是沒興趣,大概就不會動它了^^"
我有在誠品拿到出版社的試讀版本。其實在包裝上花了一點巧思,再加上好幾行的噱頭,讓我忍不住想好好的拜讀一下。 但...它結構的破碎已經超乎我腦袋能修復的範圍了...誠如總大所言,真的"好難讀"啊! 當然也許是我自己悟性太差就是了 ps. 個人覺得翻譯應該也有差, 這本的翻譯和"梅克爾傳"有得拚啊
離總幹事的1000篇讀後感越來越近了。最近剛看完總幹事推薦的華麗一族,這部小說大大的超越了白色巨塔與不沉的太陽,心情的沉重感亦是。很期待看到總幹事對這部小說的讀後感(該不會放在第1000篇讀後感,紀念山崎豐子吧)
發光體的情節不難懂,雖結構有一定的複雜性,但又不失規律,有耐心的讀者一定能在閱讀一段時間後,體會作者在看似鬆散結構的敘事中,所刻意遺留的線索,進而串聯、拼湊出事件全貌。小說的情節,固然重要,既須符合邏輯,也要不落窠臼。但情節只是貫穿故事的骨,鋪陳敘事是展現作者實力、企圖心與毅力,承載思想的血肉。讀者要明白,看一本小說若是只顧看情節,急於想跳到結果,那就完全失去了閱讀小說的意義,甚至是閱讀的意義。因為,你想要的只是知道一件事情,而非體會過程。卡頓的小說中並沒有使用艱深的字彙,也無刻意雕琢詞句,所以應該稱不上「艱深難讀」,如果跟艾可的名作<<玫瑰的名字>>相比,前者可以稱得上是通俗淺白了,遑論馬奎斯、塞赫、米蘭昆德拉等世界名著。發光體的敘事手法以關係人的相異角度,揭示重複事件的不同重點,巧妙的將角色內心的衝突與矛盾帶出,不但刻畫得十分幽微,且恰如其分,並非單純的「把簡單的事情極端複雜化」。閱讀小說,閱讀一本書,本來就有可能遇到自己不熟悉,甚至是完全不懂的東西,那何不查查資料,順便開拓知識呢,這也是閱讀的收穫呀,例如村上村樹的<<海邊的卡夫卡>>裏頭提到貝多芬的大公三重奏,如果沒聽過,那就去聽聽看啊。或許黃先生,閱讀到後來有些氣惱了,所以評價如此。閱讀本就見仁見智,在下只是觀點不同,為此書辯護。最後奉勸不想動腦的人,別看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