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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境台商第二部《江西于都彈棉匠》-(4)

 

黃生廣家中的祖田大約是從清朝道光年間就購置的,當時黃家的祖先看準了從贛南往南運到汕頭或廣州的這一條貿易道路,可以將贛南的棉花或棉被運到廣東,再透過廣東的商人賣到給香港,所以幾代下來累積了許多財富,黃生廣的爸爸與叔叔從小就受到家中的栽培,父親從小就送到廣州的商行去學習如何和香港人作生意,黃生廣的叔叔黃孝海則是江西第一批海外留學生,從小就被家族送到日本讀書,讀的還是最先進最熱門的工業學校,除了學到許多機械操作的技術以外,還透過了留學日本時所認識的人脈,添購了當時幾乎是全中國最先進的開棉機,開設簡單的工廠替福建的日本商社作棉被代工。

 

可惜的是黃生廣的父親死得早,整個家族的棉被事業就落在叔叔黃孝海的身上,只是其他幾房親戚不是好吃懶作沉溺於吃鴉片,不然就是吃裡扒外和共產黨勾結偷偷低價盜賣祖產。

由於叔叔黃孝海長年在江西、福建與台灣到處跑,所以家中的棉被生意與棉田就落在15歲的黃生廣和他的寡母身上。黃生廣出身沒多久父親便過世,大約從懂事的八九歲過後,江西的時局就處於不穩的戰火中,于都整個縣城的學校幾乎全部停擺,念書念了幾年便得扛下家中的棉被生意,由於整個于都甚至贛南受到紅白軍內戰的波及,百業蕭條,到處都有餓死人的慘劇發生,別說買棉被,那些吃飯都成問題的窮人,窮到連棉被都得拿出來變賣換一兩斤白米。

 

所以,既然棉被店鋪已經受戰火波及而關門停止營業,黃生廣只好重操祖先的舊業-彈棉被與重棉花。

 

棉花採收需要大量的人力,然而別說嶺背村,連于都縣的青壯人力都被紅白兩軍強拉去當兵或挑伕,當棉田採收期間根本找不齊需要的人力,而且,于都這邊屬於紅區,白區那邊的贛州或龍南縣的人也不敢貿然跑到于都這邊打工,加上當時紅區物價飛漲,就算找得到工人願意冒險來採收棉花,黃生廣與家中也付不出錢來雇用採棉工,當時流通在紅區的所謂「蘇幣」,在紅區以外根本使不上用途,且如果在國民黨所管轄的白區中,被發現身懷蘇幣鉅款,二話不說立刻被當成匪諜槍斃再說。

 

不過,黃生廣之所以還可以雇到工人,有個天大的秘密。

   

               自古贛南與廣東梅州之間可說是生命的共同體,兩邊的人所操的都是客家話,梅州由於靠近汕頭與廣東,可說開發得比較早,但當地與南邊的汕頭與廣州,生活條件還是有著天差地別,但由於開發較早,當地的窮人比較有拼命掙錢的覺醒,畢竟,短短一兩個縣城之隔,廣州與汕頭可說是商賈雲集、富人夜夜笙歌,相比較下,自然會形成著強烈的出外掙錢的文化。不像整個贛南,地處內陸,屬於封閉的農業省份,當地的人講好聽是民風淳樸,但講不好聽的是,毫無經濟社會資本主義的那股向上掙錢的鬥志。

 

      和黃生廣一起採收棉花的詹翰,出身在廣東梅州與江西交界處偏遠貧窮山區,當地因為土壤貧瘠,百物不生,所以當地的青壯男丁幾乎以四處打工為業,程度較高會操普通話的人多半到汕頭或廣州去當民工,少部分人從汕頭出海到台灣或東南亞去打工,程度較低便輾轉到江西南邊的贛州一帶去幫大地主種田。

 

    這一年的夏天。詹翰隨著村內的人帶著自己的妹子-詹佳,翻山越嶺走了十幾天來到于都的嶺背村幫黃生廣收割棉花。圖的便是每天有兩塊錢銀洋的工資,以及另外每天十塊錢台幣的運費,當時在中國南方最流通的不是蘇幣也不是國民黨的法幣,而是銀洋,此外在汕頭一帶最保值的錢-台幣。

 

      當時台灣屬於日本統治,但1930年代台灣的經濟相較中國南方各省可說是發達許多,日本在台灣開設的台灣銀行所發行的台幣,除了在台灣日本可以自由流通以外,在福建全省以及靠近福建的汕頭,也是主要流通的貨幣,當時台灣銀行在汕頭還設立了台灣銀行汕頭支店,保證可以用台幣換到一定比例的黃金、白銀或銀洋,所以台幣在中國南方許多地區反倒成為重要且倍多數人接受的流通錢幣。

 

       詹翰詹佳兄妹一邊採棉仔,一邊估計著,這一趟打工下來,雖然得走上十天十夜,外加大半個月的採棉粗活,但兩兄妹可以掙得六十銀洋與七八十塊錢台幣,這筆錢加起來大約可以帶回老家讓一家五口活上大半年(註:當時一塊銀洋可以買到十斤白米外帶一隻母雞,而台幣一塊錢的價值也約莫如此。),所以就算是冒點險跑到戰區的邊緣,只要命還保得住,這趟活怎麼算都相當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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