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百辯經濟學

百辯經濟學:為娼妓、皮條客、毒販、吸毒者、誹謗者、偽造貨幣者、高利貸業者、為富不仁的資本家……這些「背德者」辯護

        作者瓦特.布拉克(Walter Block),奧地利學派經濟學家、自由人主義/無政府資本主義哲學家。這本書的副標是”為娼妓、皮條客、毒販、吸毒者、偽造貨幣者、高利貸業者、為富不仁的資本家……這些「背德者」辯護”。作者以自由人主義哲學觀點來說明,並在序言中提到本書的主旨鎖定在以下三個論點:

1. 他們沒有作有暴力性質的壞事。
2. 幾乎在任何狀況下,他們都確實有益於社會。
3. 如果他們所從事的活動遭到禁絕,我們自己也會蒙受損失。

        本書所討論的人士,一般社會的觀點大概不會有什麼正面看法。在看完這本書後,有些部份讓我感覺是詭辯,大部分則是顛覆了我原本既有的觀念,另外有一些部分很難說清楚。不過這本書的爭議性本來就高,在此寫下一點心得,或許有人也看過這書的可以意見交流一下。

看看目錄
Part1 性【娼妓、皮條客、男性沙豬】
Part2 藥物【毒販、吸毒者】
Part3 言論自由【敲詐者、詆毀與誹謗者、反對學術自由者、廣告商、在擁擠的戲院高喊”失火了”的人】
Part4 不法行為【無照計程車司機、賣黃牛票的人、不正直的警察】
Part5 金融 【(非政府的)偽造貨幣者、小氣鬼、紈袴子弟、高利貸業者、不支持慈善事業者】
Part6 商業與交易【拒賣財產的老地主、貧民區惡房東、貧民區商人、投機者、進口商、中間商、牟取暴利的奸商】
Part7 生態【露天採礦者、隨地亂丟垃圾的人、劣等品製造商】
Part8 勞動【為富不仁的資本家、非工會會員的勞工、工作太積極的人(拚命三郎)、雇用童工的人】

        很多有意思的章節,先來談剛好最近社會上發生爭議的:娼妓。

        依作者的定義,娼妓是:以自願性的性服務換取金錢的人。而這個定義的關鍵在於「自願性交易」這部分。書中提出一個插畫的例子:畫中一個牛奶送貨員跟一個派餅小販,各自站在他們的貨車旁,吃著派、喝著牛奶,兩人顯然都對這樁「自願性交易」感到滿意。最近有立委在推動娼妓除罪化,我的疑問則是:為什麼要禁娼(或是說禁止性交易)?以上面舉的例子來說,用派換牛奶可以,用錢買東西可以,但是為什麼買”性”不行?尤其是在「自願從事」這個前提之下。

        要說妓女帶給我們的負面形象,諸如吸毒、遭到暴力脅迫、被妓院控制等等,這些跟賣淫的本身關聯不大。反倒是因為禁止賣淫,要賣淫的風險提高(違法行為),反倒是有了黑道介入的空間,而引發的利用毒品、暴力等方式去控制妓女,逼迫、控制她們從事這一行,而這被逼迫的狀況,剛好又違反了「自願從事」這個前提。而有一些人想法則是妓女的貧窮、地位低下、有損人格等等,但是她們要是衣食無缺,社會地位高,愛惜名譽,也就不會從事這個工作。這些反對者的理由又是本末倒置了吧。娼妓這一行之所以會出現,不就是因為有這個市場嗎?

        書中這一章的結論下得好:只要有交易,就必須付錢。根據我們對於賣淫的定義,只要可以藉由付款以換取一段包含性行為在內的關係(如婚姻和正在約會的伴侶)------就有賣淫存在……(中略)…..其實,所有產生交易的關係,無論有沒有包含性在裡頭,都是一種賣淫的形式……以下任何一種關係都不應遭到反對------包括婚姻、友誼和賣淫(P.49)。

         再來看一個很有意思的部分:敲詐者,詆毀與誹謗者。

        一樣先來看看定義(P.87)敲詐乃是提議進行交易,即提議以某種東西(通常是沉默)交換其他好處(通常是金錢)。如果交易沒有成功,那敲詐者的行為也只是行使了他的言論自由權罷了。而敲詐者和亂講話的人最大差別則是在於:敲詐者可以用錢讓他閉嘴,大嘴巴不行。這樣看來如果你有秘密遇到人家敲詐你反而還是好事,可以先算算合不合成本呢!而敲詐的行為中,用來威脅對方的東西(說出秘密),本來就是在他的自由意志之下可以決定要不要說出去的,而他只是把這個權利標了價,以這個角度來看,敲詐者好像沒有什麼錯的地方,反倒是你有秘密或把柄在人家手上的人自己才要檢討的啊。

        另一方面,在”詆毀與誹謗者”一章,作者的分析更是讓我無言以對,以「保護別人的名譽」來說,如果名譽當真神聖不可侵犯,那麼我們就必須禁止絕大多數毀損他人名譽的言論,即便其內容千真萬確。以此類推,令人不悅的文學批評、電影、戲劇、音樂或書評裡的諷刺手法,凡是會減損任何個人或機構聲望的言論,均須全面加以禁止(P.96)。再來,一個人的「名譽」是什麼?這是旁人對你的評價,是由其他人的想法所構成的。那你的名譽毀損了,毀掉的是別人對你的看法,那本來也不是你擁有的東西,既然不是你所擁有的又怎麼說要去禁止它受損?
禁止誹謗這件事到底是在做什麼?其實是禁止影響別人的想法,或試圖影響別人的想法。而言論自由的意義不就是讓我們自由的試著去影響別人的想法嗎?

        這一章作者的結論是,如果沒有禁止誹謗的法律存在,那麼個人的聲譽可能更有保障XD!

        其他章節還有很多精采的論述,特別是(非政府的)偽造貨幣者一章,作者直接表明現在的貨幣就是政府偽造的(指鈔票),而一般偽造貨幣者做的事其實是偽造”偽造的貨幣”,很有意思的說法,而本人不懂經濟學或是貨幣,不敢亂說,有興趣的人直接看書中內容就好。對於這本書,看完後感覺是大腦受到相當的刺激,書中觀點我不見得認同,但是的確促進了我對這些人事物的更多思考,個人認為是很值得一看的好書。


       總按:連我看得都想去買一本來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bonddealer 的頭像
    bonddealer

    總幹事耕讀筆記- 日本 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した

    bonddea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