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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07.11.2)中廣新聞網po了一則新聞:
"....投顧老師轉戰部落格、期貨及網路電視 續報明牌"裡面寫到
"懂得鑽營的投顧老師開始想解決之道,有的老師學知名的「總幹事部落格」,以部落格方式帶會員報明牌...."
文意恐怕會造成許多人的誤解,
我在此特別聲明
1.我從來沒有收過所謂投顧會員,也沒有執行過投顧業務
2.我已經和這則新聞的撰寫記者中廣張佳琪小姐取得聯繫,她也承認截稿倉促以至於會有誤導之虞,她也向我道歉並承諾有機會的話,會幫我更正
3.從五百天前寫部落格自今,一直秉持著分享的精神,與投顧業務與投顧老師是不同的,雖談不上清苦,但也沒有因此取得任何利益
p.s. 看起來我可以開班授課教投顧老師"如何經營部落格"...我又多一碗飯吃了,.....哈,,本來想要休息一段比較久的時間,今天為了這則新聞,只好再自打嘴巴寫這篇澄清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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