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沒有自信的我,一直很在意別人的眼光。

從國小起,因為各方面平庸,老是被拿來跟全方位優秀的姐姐比較,開始學會在意別人的眼光。

為了交朋友、討好別人,常常大方的出錢請吃東西,買昂貴的日本文具(那時流行收集日本貼紙,信封信紙),甚至幫忙抄作業,做清潔工作,當跟班。

到了國中、高中、大學重複著一樣的劇情。

開始工作之後,在工作的場合,為了迎合同事及老闆,熬夜工作並且著了迷似的買昂貴的名牌。最後的結果是搞到身體變的很差,當了卡奴。

總總發生了一連串事件後,那些所謂的朋友個個變成了陌生人。

我突然清醒了。在極度節儉的生活下,在幾年內清償了卡債。

一連串的打擊,我開始變的低調。

以前,只要別人(不管是普通朋友還是好朋友)來訴苦,我盡全力在精神及物質上幫助她們解決問題。然而,在我的人生中發生變故,需要協助時,她們卻連精神上的溫暖都捨不得給,更不用說物質的幫助了。

平時不連絡的人,有的是突然來了電話說要結婚,還”開玩笑”的講「人沒來沒關係,紅包一定要到喔!」。也有很久才打一次電話,目的只是要了解我過的有沒有比她好,還說「不要躲起來喔,好東西要跟好朋友分享,知道嗎」。也有一種朋友,為了躲避家庭,裝窮來住在我宿舍,我給她完全的協助與溫暖。她一回家後,馬上移居美國,之後再也沒聯絡。還有一堆推銷信用卡、名牌包和保險的朋友,也是佣金拿了就不干她們的事了。

我在年輕黃金的歲月中,為了取悅那些「人生中的過客」,曾經深度迷失了自己。

雖然是自願付出一切,但付出心態不對,讓自我的人生變了調。

現在的我,姿態蹲的更低了,朋友的數量用五隻手指頭就可以數的出來。

以前會單純的認為:「出門靠朋友,要熱心對待朋友。」

現在會想:「只要是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因為欠太多人情,你還的不見得是對方想要或接受的。

對於別人的”關愛的”眼光,我已經學會是否要消化,儲存或者刪除。

畢竟,只有自己才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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