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努力 找出對待保戶不合理的地方
醫療險的不平等條約不甚枚舉,除了理賠額度過低,早已為消費者詬病外;行政手續的不合理,更是處處充滿了陷阱及不公,例如住院手術理賠,在醫療科學進步,越來越多的手術在門診即可處理完成,不必住院卻不賠,因為合約上白紙黑字住院手術,但是風險機率並沒有增加,理賠成本沒有增加,卻讓保險公司抓到機會,可以降低理賠水庫,咬死沒有住院所以不予理賠!所幸在與論及官方的壓力下,門診手術開始理賠了!
今天再下一城!今年九月開始,新購買的醫療險將不再有30天到90天不等的觀察期了!這點我沒有意見,畢竟買賣開始之前,雙方對合約的內容互有意見之下,求取最大公約數後,你情我願訂下買賣契約,當下沒有任何體況紀錄,保單就要生效,不得再有懷疑保戶潛在帶病投保的動機!
我有意見的是復效的條件,目前是失效起6個月內,保戶復效是沒有條件的!不得刁難,但6個月後至2年內,你想復效,那就要看保險公司的臉色了,哦不是,是看你的健康條件是否沒有問題,就是那張復效健康告知書,送至保險公司後能否通過審核,才能確定要不要讓你復效歸隊…..
同樣今年九月開始購買生效的醫療險,將來復效將不再存有條件限制了,保險公司必須無條件接受保戶復效,我個人的看法是這些復效的保單理賠風險係數,本來購買時就已經包含在這個統計範圍內,停效後少賠!保戶要求歸隊只是回到原有的理賠範圍,並不會增加理賠的金額!
保險公司大可不必見獵心喜,將那原本必須理賠的金額,因為停效降低理賠支出而沾沾自喜,將這些原本屬於保戶的利益回歸保戶吧!立委諸公們,努力進一步將條款朔及既往吧!福利尚未爭取成功 網友們繼續努力啊!
工商服務 : http://bonddealerbook.pixnet.net/blog/post/462693176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