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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險屬於產險, 在台灣國內, 壽險與產險本來是井水不犯河水,互不侵占地盤, 直到某位產險公會理事長, 一直要求政府開放互通,才會有著產險公司跨入壽險領域, 開始賣起人身意外險…到現在一年一約的醫療險也賣起來了…
所以我就以一個門外漢的眼光, 過年喝茶配土豆. 來看看地震險:地震險本屬冷門險種, 要不是這次地震, 還真的像這次的寒流鎖在冰宮裡,為何很少人提起地震險呢? 要不是某些銀行房貸要求貸款必須投保火災險 ,或地震險, 也許根本不會有人要保.. 為何如此 ?
首先是保費多少呢 ? 大約 1500上下, 不多嘛 ! 比飯店一客牛排還便宜,那保額呢?最多就是 150萬上下, 現在台北市以外的縣市,每戶公寓, 大約 300萬至 500 萬, 有用嗎 ?千萬不要以為你的房價多少.. 賠多少…
那如何才能理賠到 150 萬呢 ?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之理賠:
1、經政府機關通知拆除、命令拆除或逕予拆除。
2、經本保險合格評估人員評定或經建築師公會或結構、土木、大地等技師公會鑑定為不勘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復不適居住且修復費用為危險事故發生時之重置成本百分之五十以上。(大概就是建商造價的一半且不含土地.不是你的買價)
所以我們常在電視看到一些達不到拆除的標準, 卻又有人居住,或要花很多錢才能扶正, 也達不到理賠的標準, 你要保嗎 ?套句一些保險大師常說的 : 保險是保你無法承擔的風險 !
以上為地震險的內容主要精神 其餘細項就不在討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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