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是一個行銷的世界,各行各業為了銷售,無所不用其極,多年不見的同學好友,突然猛套交情,從洗碗精賣到直升機,你也要推銷自己給女友,在現行健保制度下,醫院或許也會推薦自費藥品或療法,有的直接,有的迂迴,琳瑯滿目的廣告文章讓人無法判斷,是真話?還是推銷?置入性行銷還好!有的根本是恐嚇式行銷!令人分辨不出真假!先放毒 > 讓你你擔心害怕 > 再給解藥 !達到銷售的目的。
但中毒了,拿到的解藥,是真的解藥嗎?還是廠商的糖衣呢?保險也不例外!猛下毒,也要給解藥! 我們最常見到報章雜誌,常舉例癌症標靶藥品多麼昂貴,必須自費,但是:
而且定期檢討增加,全民健保給付的特殊材料已足夠大多數病症使用,醫療院所為病患提供醫療服務時,應優先使用健保給付之特材。健保有給付相同功能的特材,醫療院所就不可以要求使用其他未給付的產品。所以不必太擔心!
健保尚未納入給付特材品項表-民眾篇
http://www.nhi.gov.tw/SpecialMaterial/SpecialMaterial.aspx
※醫療院所應該要在手術或處置前2日(緊急情況除外),充分向病人解說需要,自費特材的費用、產品特性、使用原因、應注意事項、副作用,與健保給付品項之療效比較之書面說明,並填寫同意書。
※使用自費特材,醫療院所應該要開給收據。
保單也是 :
而這張表希望能讓大家了解: 目前除了意外險只理賠單次單筆外,殘扶險及長照險強調的是2筆,
第一次 : 事故發生後一大筆,
第二次:按年按月給足10年至15年,甚至第3筆 : 身故保險金或退保費!
我的看法是 : 意外險保高一點,是不是將第二筆一次先領了呢 ?但是疾病的照護呢?就是殘扶險了!也許你會覺得沒有買到長照險!還是心有戚戚焉?如果財力許可直上長照險那當然很好,如果不能也別難過,意外疾病隨時都有可能發生,但盡力防護養生,理論上機率一定會降低,長照險比殘扶險多的那一區塊,幾乎都是老年的專利,而且目前為止防不勝防,也無從防起!況且現在買,2.30年後,月領2萬,你還會吸汗嗎?這樣心裡會不會好過一點? 釋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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