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一共有四種:

綜合損益表(在民國101年以前稱為損益表)

資產負債表

權益變動表(在民國101年以前稱為股東權益變動表)

現金流量表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上市櫃公司必須逐年逐季公佈財務報表,其公佈的最後時限是:

(現在版)



        此外,金管會為了配合採用IFRSs國際會計準則,已經提出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修正案,目前尚待立法院審議。若修正案順利通過,則未來上市櫃公司第一至三季之財報申報期限為季結束後之四十五天,其公佈時程如下:

(未來版) :

    註:未來上市櫃公司第一至三季之財報申報期限為當季結束後之四十五天

        為了配合IFRSs制度,102年(含)以後台灣上市櫃公司的財務報表與期中報表,其中第一季到第三季的報表將只公佈合併報表,只要在年報上才會列出母公司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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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幹事耕讀筆記- 日本 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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