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我才不願意買房子,四百萬買間房子,所能生出來的房租了不起一年十幾萬,反觀拿去買機器設備或提升專業技術,未來所能帶來的報酬可是好幾倍呢!」堅持不願意買房導致初戀情人移情別戀的小曹,到現在還是秉持這種理念。

 

「別的房子我不敢講,你別看對面這批我們家蓋的房子,外表漂漂亮亮的,其實問題很大,大到連我這個集團員工都不敢買。」與其說王銘陽了解整個過程,還不如說是太了解yoyo這個人,yoyo那種過度重視外表、時效與成本的扭曲觀念,幾乎百分之百毫無保留地成為這批住宅的致命缺點。

   

     小曹把話題轉回來說:「這幾年我靠這間工廠也存了五百多萬,廠房內這些機器頂讓出去應該可以回收一百來萬,學費上是沒有問題,只是兩年的時間有點長,我如果去了義大利,就再也沒有機會找到吳思慧,你知道的。現在我也不知道是該搬遷工廠繼續作下去?還是孤注一擲去學全世界最頂尖的技術?明天就得決定,最慢的話下個月就得出國,唉!」

 

王銘陽捲起桌上的報紙朝小曹的頭打過去後說:「你他媽的,起碼你還有選擇的餘地,唉聲嘆氣地什麼勁兒,比起來,我還比你更慘呢,惹上八卦與官司,連體育老師都得被迫辭職。」

 

「葉校長怎麼如此不厚道,這簡直是棄車保帥嘛!」小曹多少知道一些關於王銘陽事情的始末,有點替他打抱不平。

 

「話也不能這樣說,替老闆背黑鍋扛責任,並沒有什麼是非對錯,況且,這一年多來跟著老闆也賺了不少錢,否則憑我這種外強中乾的三腳貓,現在說不定還在賣運動鞋呢?」

 

 

「對了!講到運動鞋,我今天也是順便來向你辭行的,再過兩個禮拜,算起來說不定跟你去義大利的時間差不多,我老闆安排我到上海的天狗賣場去負責運動休閒部門,你知道,天狗是中國最大的網路零售企業,能去那邊發展,也算是葉校長對我的補償吧!」還沒正式上任的王銘陽掏出了新名片遞給小曹。

 

「哇!CEO啊!」

 

王銘陽靦腆地自謙:「假的啦,天狗集團內有七八個CEO呢!我只是排最資淺的。」

 

小曹突然想到:「你那個女警真命天女蔡靜儀怎麼辦?總不能跟著到中國去幹公安吧!」

 

「別提了!我最近約了她幾次,她表面上客客氣氣地拒絕了我,雖然沒說是什麼原因,這陣子我惹了那麼大的桃色誹聞,正常的女人誰敢繼續跟我來往。」有自知之明的王銘陽作了一個「吹了」的表情。

 

   兩人陷入一陣沉默,透過窗戶望著下寮溪的對岸,只見星友住宅的大門與中庭熱鬧烘烘,好幾部攝影機,幾個穿著頗為正式但模樣又不太像尋常記者的人,對著攝影機吱吱喳喳地講話,王銘陽嚇了一跳率先打破沉默:

「小曹你去探探看,是不是新聞記者又要來堵人採訪。」

 

去打探的小曹沒多久就回來,看著又把墨鏡口罩帶起來的王銘陽笑著說:「瞧你一副作賊心虛的蠢樣,看到攝影機就嚇出一身汗,不是記者啦,聽說好像是中央政府什麼單位,要來拍攝什麼年度傑出建物大獎的影片啦。」

 

   聽到不是記者,王銘陽還是不放心地貼在窗戶邊,多看幾眼後這才把墨鏡口罩拔下來說:「對!我想起來了,好像有這麼一回事,星友和諧住宅好像得了什麼建築大獎。」

 

「這麼厲害啊,可是你剛剛不是才說你們家蓋的房子,問題一大多堆嗎?」小曹感到有些疑惑。

 

「得獎?透過關係花錢買到的,還不是為了拉高房價。」王銘陽欲言又止,現在的他好像一腳踏進流沙,另一腳使命地想要抽身,越急躁就會陷得更深,漸漸領悟出那個裝神弄鬼的禪師所說的「越快逃離越好」的建議,這時候只想趕快把時間拖過去,拿著這幾年的積蓄逃離眼前宛如流沙的困境,跑到上海重新展開人生。

 

「對了!小王,今晚為了答謝幫忙我爭取到義大利研修機會的老同事,那傢伙你也認識啊,就是一年多前你說要買車,賣你們學校體育中心三部車時的那個汽車業務員老羅羅文義,我在KTV擺了一桌請老羅吃飯喝酒,但那個傢伙天性就好粉味,你知道,我實在不太擅長這種有鶯鶯燕燕的應酬場合,如果你有空的話陪我一起去,也算是替你餞別啦!」

 

「粉味?你嫌我現在的麻煩不夠多啊!」王銘陽並非滿口仁義道德的正人君子,只是擔心自己又被狗仔逮到。

 

「放心啦!我又不是約在環中東路鬧區那邊,而是選在靠近石門水庫的活魚餐廳,那邊比較隱密,不用擔心被記者跟上的。」

 

「活魚餐廳有坐檯小姐?我還第一次聽說。」對這類場所也算熟門熟路的王銘陽好奇起來。

 

「不是啦!是老羅打電話透過公關公司約了幾個陪酒公關妹,老羅還特意說明是找那種不能帶出場的妹子。」小曹解釋著。

 

「不能帶出場?你是吃素的還是同志?」  

 

「你別誤會啦!不能出場的公關妹比較便宜,老羅體諒我出國要花大錢,不想敲我竹槓啦!」越描越黑的小曹急著說明。

 

「也好!咱們哥們就純喝酒吧!反正沒有帶什麼妹出場,就算狗仔跟拍,我也不必擔心。」躲躲藏藏過了好幾個禮拜的王銘陽也想找個機會放鬆一番。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onddea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