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兩年前吧!有位導演(雖然不知名,但也拍了幾部電影與廣告)找上我,詢問我有沒有想要和他合作拍拙作《潘朵拉的商人》,我表達有合作意願,於是雙方約了兩次見面,那兩次當然相談甚歡,並且找到了兩人之間的理想的許多共同點,於是他請我能否寫篇關於拙作《潘朵拉的商人》的故事文案,以及劇本的企劃書之類的paper

 

這可真的難倒我了,寫文案寫企劃書對我而言有如登天,對我而言,連下筆都不知道怎麼下,兩年過後,一個字都生不出來,但這兩年間,我卻寫了《邊境台商》、《交易員的靈魂》等兩本小說,也寫了三本財經書,六本日本b級小說的旅遊書。

 

叫我寫小說寫書寫文章,一點都不困難,但要我寫文案,還真的不知從何下筆,於是一拖兩年多,文案與企劃案根本連一個字都生不出來,只好跟那位導演婉拒。

 

然而,話說回來,文案寫的嚇嚇叫,企劃書寫得洋洋灑灑的人,真的寫得出完完整整的小說或書本嗎?這兩種能力根本分屬兩種不同邏輯啊!

 

出了二十幾本的書,沒有一本書的作者簡介是自己寫的,每次新書要出書前,編輯來邀稿關於作者簡介,我總是雙手一攤直接承認不會寫,畢竟哪有辦法只用不到一百字就能把自己介紹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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