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動作:一個叫供養,一個叫施捨!

膜拜大師叫供養,網友資助叫施捨,有何不同?

 

最近中元普渡,網路上很多大大小小的機構或個人釋出食品,問當志工的我有何去處,我突發奇想,就擔任中介,將這些物資,轉至恩友,七喜,家扶,還有門口路過的拾荒阿婆 !

來去註冊無本慈善株式會社:受贈不會自留15%,沒有組織要養,沒有管銷要花,不用請人代言!企業合理的利潤是多少?還是能搶就搶,不擇手段,黑心欺騙之後再行善呢 ? 盜世欺名吧 !

因為我多年來在慈善機構擔任志工,看到一個現象,慈善單位也像企業,弱肉強食,大者行大,弱者恆弱,我們募得的物資,發送或義賣後,剩下的幾乎毫無使用價值,但是仍有弱勢的團體希望接手再利用,我問他們這還能賣嗎 ? 他們說 : 我們沒有知名度募不到啊 !

 

而食物有人詢問是不是拜拜過的?剛好上週查經班,看到哥林多前書第八章:禁吃祭偶像之物,但在世俗中有人忌諱有人百無禁忌,我心想如果經濟蕭條或飢荒亂世還會在意嗎,如果是輻射污染呢?不說吃了不會馬上拉肚子啊!或是休克畫上休止符。

讓我想起服役時在馬公海二廠修船,有天半夜勤務端來一碗麵,非常好吃肉質鮮美,吃完走到甲板抽菸,衛兵問我好不吃?

我說好吃啊,可是今天廚房沒有找我領牛肉罐頭啊?

衛兵說:那不是牛肉 !

我問:甚麼肉?

衛兵回:就是碼頭上那隻小黃啊!(動保不要大驚小怪,超過30年了)

我一聽不用催吐卻很自然地都吐到海裡了!

 

台諺 : 不知好了了!吃或不吃,多少年來素食產品受到多少牛豬雞混製,又如何呢?沒事啊!佛祖也沒打屁股吧!這次4,000萬轎車供養師父風波,大家熱熱切切討論車子,我卻覺得車子只是幌子,根本又是一堂行銷實務的課啊,讓大家的眼光再次被這個團體吸引,下周起入會的新人一定暴增,何嘗不是超越網路行銷的創意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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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羅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