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周前新聞刊出某家公司拒絕理賠白天住院晚上回家的案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11/745812/

想了又想,哪裡不對,又說不上來,一直放在心裡,直到今天,有機會聽到精神科醫師的演講後,趨前請教,原來在精神科醫學上,人的五大精神支柱 :工作,休閒,親人,朋友,信仰,缺一不可,少了就出問題,

工作不如意,業績不好,也許引來腸躁症,休閒不夠,也是不行,嘿嘿這下吃喝無罪 玩樂有理 ..當年服役,任務繁忙休假無法滿足所有官兵,一位同僚因此鬧自殺,被醫官和我強制護送他到北投813軍醫院..(當年專門收治國軍患有精神疾病特殊醫院)

親人,親情是最好的精神特效藥,現在的人,生得少親屬少,那就更顯得朋友的重要,偏偏小時候,結交朋友開開心心,而現在人心不古,擔心誤交損友,膽戰心驚,不知所結交的好友是神仙還是老虎或是狗..更顯得封閉,也可能產生精神問題,這時候宗教信仰就更顯得重要,所以趁著聖誕節前後..也許到附近的教堂走走.  可以讓禁錮已久的心靈釋放..或是廟宇讓裊裊飛煙 薰出眼淚..清洗一下膠著螢幕已久渾沌的眼神  . 這次事主認為保險合約中「經醫師診斷必須住院」、「辦理住院手續」、「實際在醫院接受治療」的住院三要件都符合啊

而保險公司卻認為,因為「住院給付」是以一天,也就是24小時為單位,但事主的「日間留院」僅8小時,不能算是住院,重點來了:當我們求學,或當兵,離家過久時,也許自己的房間會被家人挪為他用,正常人沒問題,但是精神科的病人,也許會認為遭到遺棄,漠視等等,所以才會在醫學上會產生,日間住院,夜間回家的治療方式,讓特殊的精神科利用白天在院,夜間返家,交叉循環,讓患者不會產生遭受家庭遺棄的錯覺,但卻被保險公司抓到把柄,認為不符住院定義,拒賠..

目前此案還可以上訴,想必保險公司一定會上訴的,因為此例一開,那還得了,我們始終視精神科為陰穢,避而不談,雖然近幾年稍有進步,但是歐美國家早已認為精神上,情緒上出了問題求醫理所當然,以前我就曾經有過客戶有憂鬱症病史想要投保,結果本家拒保,它家大型外商保險公司卻承保的例子,所以外商保險公司應該會有不同的看法,但是2008金融風暴後,外商保險公司也幾乎都走光了…..

: 台北地院根據金融評議中心意見,認定許男日間住院屬《精神衛生法》中的住院,日前判保險公司敗訴。高院則認定「日間留院」非「住院」,判保險公司不必理賠確定。

 民國102年住院醫療費用(點數)統計------     單位:千點

09.呼吸系統疾病

30,847,786

08.循環系統疾病

24,332,512

02.惡性腫瘤

21,246,087

18.損傷及中毒

14,201,593

10.消化系統疾病

12,328,650

19.需要醫療服務之其他原因(V分類)

12,149,938

14.骨骼肌肉系統及結締組織之疾病

11,341,528

05.精神疾患

10,768,865

01.傳染病與寄生蟲病及其之後期影響

8,249,556

11.泌尿生殖器官之疾病

8,095,938

12.妊娠、生產及產裖期之併發症

5,208,100

04.內分泌、

3,931,695

03.其他腫瘤

3,408,523

17.症狀、徵候及診斷欠明之病態

2,304,806

13.皮膚及皮下組織之疾病

2,179,062

15.先天性畸形

1,866,534

06.神經系統之疾病(腦膜炎除外)

1,726,359

16.源於周產期之病態(新生兒破傷風除外)

1,212,154

07.感覺器官疾病

1,167,320

http://www.mohw.gov.tw/CHT/DOS/Statistic.aspx?f_list_no=312&fod_list_no=5333

摘錄自,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為方便比較pro按點數大小重新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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