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插花參加了一場由會計師舉辦的國民年金講習,記了一點重點給大家參考!

        已經確定會於97/10/1開辦,主辦機關會直接寄發繳款書給符合納保的對象。

        不繳款行不行?會處罰配偶,3000~15000的罰鍰,個人倒是沒有罰則。另沒有繳款的話則年資不計入,會以你開始繳款的那一月開始計算年資。

        要繳多少錢?以勞保投保薪資第一級17,280元為月投保金額,乘上保險費率6.5%(以後每兩年調高0.5%,最高到12%),算起來是1,123元,但政府補助449元(40%),所以每月保費是674元。

        65歲才能開始給付,如果現年40歲要繳25年,到時每月可領回5,808元。不過到時可能隨便一個便當、牛肉麵的就要1000元,所以一個月只能吃五頓,其他時間就自己想辦法囉!

        很阿Q地把1,123元用6%的複利計算期間25年,會有77萬8千多元,大概可領5,808元134次,就是約11年,65歲加11年就是76歲,所以大家務必要活久一點啊,活到老領到死呀!!有統計指出台灣地區的平均餘年為男75.1歲、女81.9歲。

        如在請領期間或還沒到65歲前就蒙主寵召的話,則遺族可請領遺族年金。給付的順序為:(重點來囉,大家仔細看)

1. 配偶或子女:配偶可請領,但重點是如果配偶同樣具有國民年金保險資格則自動喪失資格,這樣了解嗎?就是原本應該是兩人份的保險自動合併為一份啦!這是什麼邏輯!黃銳鏡出來講話了,這樣會不會太超過?還有喔,配偶再婚的話也是自動停發,領別人的去啦!

        子女的話只要超過20歲成年後也是無法請領,一般來說到請領年紀了,子女也該早超過20歲了,所以是莊家通吃!

2. 父母:這個也很詭異,都這個年紀了,父母還建在的應該不多,所以還是莊家再通吃。
3. 祖父母:??? 請看上一條!
4. 孫子女:這五項給付順序只要其中有一人有請領資格,其他人就無法申請,例如子女已經年滿20歲無法請領,那孫子女不管有幾個也是無法再請領。
5. 兄弟姊妹:再回到第一條的邏輯,如果兄弟姊妹同樣具有投保身份,也是自動喪失資格。

        所以,配偶一方最好是有另外的保險!(不過這應該也是國民年金立法的精神!)

        總而言之,國民年金的好處在於保費有政府的補助,給你最低的保障,你的生存與否對政府機關來說只是個統計數字,不足為道;有別於一般的商業保險的精神,每一個人的存在是有其生命價值的,端視你願意為自己投資多少保費,不論如何,翹辮子了,就會有一筆免稅的保險金為你善後。
 
        另外講習裡也提到勞退的問題,勞退年金跟一次領的差別,政府都宣導領年金好,可能未必盡然。如果真要比較的話,一次領該應是加上利息後再拿來比較會合理些,大概就是現值與終值之間的問題。不過你的理財顧問應該都會告訴你當然是一次領比較好!

        還有,98年1月1日(如果沒有研議延後一年的話)開始境外所得要課稅了,各位如果國外投資的金額大的話要小心了,在期限以前贖回(匯回)的話都還可以免稅,期限以後就會開徵囉!會計師建議可以開始找避稅管道了,不過,錢不要亂匯進匯出的喔,以免被當成在『洗錢』(最近姓陳的跟姓黃的都有點麻煩)!資金進出中央銀行那裡可是都會留下資料的。國庫空空,找誰來補充!

PS1. 大家都知道納保資格吧,就是沒有其他政府保險的人。

PS2. 慶祝股票全民套牢的時代來臨,真是光輝的一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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