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台灣銀行、彰化銀行、台灣中小企銀等銀行陸續公布一億元以上呆帳大戶,粗估銀行業者公布的呆帳金額最高者為楊天生的長億集團,總計呆帳金額超過100億元。報載銀行之呆帳大戶、壞帳金額與一九九八至九九年事發當時聯合徵信中心統計之各集團銀行貸款總金額相去甚遠。因為事隔多年,有些可能已清償、有些已折價變賣、有些是欠票券公司,或民間銀行之呆帳未列入近日公佈之呆帳大戶欠款金額;甚至懷疑某些欠款已由銀行提列呆帳損失,故未再列入逾期放款名單。(有人私下估計長億加計人頭戶呆帳金額逾150)

       觀光局與台糖公司於民國1997年間完成「大型育樂區開發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期待台灣能真正建立一座世界級水準的複合式遊憩區,經過幾年努力與甄選,最後決定在台中月眉一帶,委由華納公司來建立經營一座迪士尼樂園。

       當時香港剛回歸當時的經濟一直在衰退,在任何的條件下台灣遠遠勝於香港所以選了台灣。可惜,最後因為與華納議價不成,於是改由長億集團接手,讓長億集團轟動一時,楊天生中霸天的名號更是如日中天。

       長億集團從不動產起家,在民國1986年以台中「衛道新世界」一案一夕賺進大把銀子,再躬逢房地產景氣向上飆升,快速累積財富。長億在19938月上市,成為台中市第1家上市的建設公司,並在1994520日創下235元的歷史天價,股本也從10億多元快速擴增到124.1億元。

        楊天生除在中部地區擁有一方勢力外,在國民黨舊政府時代,政商關係良好,曾任全國營建公會理事長、國大代表,甚至被外界喻為「上達天聽」,長億副董事長楊文欣曾任省議會副議長,目前為立法委員,楊天生的姪女婿、長生國際總經理郭政權曾任立委。政商實力所拓展出來的事業版圖,始終被市場認為遊走在灰色地帶,如以區段徵收「創意」取得中正機場捷運案第1順位議約權。在屬於觀光遊憩重大建設甲級第1類計畫中的優先計畫月眉育樂世界案上,擠下美國華納;發行約15億元的無擔保公司債時,曾引發多家省屬行庫「搶購熱潮」。

        而長億集團財務壓力,早在1997年前發生。卻仍繼續大量舉債,從事長期投資。1997年底長億公司房地產積壓存貨(土地、在建工程、待售屋)已達200億元,相當當年度營業額的四倍,卻仍在繼續增加購買土地,意圖以長生國際(捷運)、長生電廠、月眉國際翻身。

        1998年迄今增加金融機構中長期貸款與發行商業本票共140億元。一方面大舉購地;其次是投資長生國際(捷運)、長生電廠、月眉國際等;再者是成立鼎立、鼎友、鼎登的控股公司買入「長億」股票。長億、長生、月眉三家公司銀行貸款合計已達400億元

        加上在建工程持續投資到20006月存貨再增115億元更高達315億元。向財政部提出舒困。長億的債權銀行在財政部推帳到2003年再付息。動下比照東帝士模式,將債款還本凍結兩年到2002年底,調降利率到6.5%,且其中3.5%利息凍結記

 
       尤其不能諒解的是公司在財務吃緊時,還以高價向關係人購地,如該公司在1998年用61億元向關係人長昌及宏億公司購入土地(RCA廠土地),這塊土地在公司大股東於19929月取得時,成本僅20.2億元。據長億2000年度財簽報告說明,該筆土地交易價值61億元,係按「完成都市計劃變更案及土地污染整治工作前提下」之鑑價標準。足證交易價格偏離市場行情。大股東脫產求現,公司增加貸款資金已流用到大股東手中。如今地目未能變更,也未見大股東退還溢價貨款。同時長億關係人持有之該公司股票已有九成九以上質押給銀行。大股東不是已脫產,就是本身也已捉襟見肘。

         此次發生不能履約付息的貸款,是19999月由彰化銀行主辦長億實業七年期35億元的聯合貸款。副擔保品是台中霧峰的一塊農地資產殘值(扣除前順位抵押品及增值稅)當時只剩2億元,如今可能已呈負數,形同信用貸款。「彰化銀行」以如此優厚條件,大筆資金挹注財務吃緊,且資金流向不明的「長億公司」十分背離常理。這是國民黨時期政商關係下的政策性放款。

        2000
年長億集團又向財政部申請紓困獲核准之後。行政院開發基金再投資「月眉案」4億元。長億集團楊氏父子,堪稱左右逢源。長億的機場捷運計劃,其實是一土地開發造鎮計劃,將沿線土地重劃,變更地目,區段徵收,以挹注全案開發營運利潤。問題是地目變更,土地重劃與徵收均涉及政府公權力與行政效率,以及地主之協調,時間拖延難以預測。而且區段徵收土地面積高達900多公頃,在當前房地產不景氣下,徵收的土地如何能銷售出去?台北縣政府也已公開反對。長億還要求政府比照台灣高鐵對BOT案銀行融資提供保證,這已違BOT之精神,更何況還是一家財務接近「破產」的公司。

 

         如長億集團負責人楊天生是國民黨中央委員,兒子是立委;楊天生又是「傑出的教育家與企業家」。二○○○年六月,長億的債權銀行在財政部推動下進行財務紓困,降息並凍結本息償還。當時銀行長短期貸款已達一九八億元。該公司房地產積壓存貨(土地、在建工程、待售屋)當時已高達三一五億元;卻還以三倍成本價向關係人購地。大股東脫產求現將本身持有不動產套給公司,再由公司向銀行大量舉債。同時「長億」關係人持有之該公司股票已有九成九質押給銀行,銀行卻不察是否楊家已金蟬脫殼,還給予紓困。

        只是為德不卒,還應追訴當年不良放款過程中有無不法?有無金融人員勾結便宜行事?例如當時長億集團財務十分吃緊,貸款條件為何能如此優厚? 
       楊家涉嫌掏空公司資產,導致公司積欠銀行龐大的債務,典型的債留台灣前進海外的例子,長億在大陸跟越南的事業每年還可以賺個幾十億,但是台灣長億的股東一點好處都分不到

        又如力霸集團亦然,早在一九九八年已虛設公司,製作假帳,蒙蔽投資大眾,並掏空公司。多年來卻未見主管機關認真糾舉,公告大眾,進行處分。今天鑄成大錯再來亡羊補牢。為何不追究多年來主管機關有無包庇?有無官商勾結?

       台灣在早期確實是有不少巨賈大亨靠政商關係的經營起家,有這一層關係,可以找到壟斷財、可以經營一些特許行業、可以事先知道政府開發的方向,跟著政府的腳步走,進而獲取利益。長億在金融風暴之前,就曾經發生數度財務小狀況,但在社會、經濟、政治等交錯關係下,舊政府曾多有助益。 改朝換代後,再加上經濟持續低迷,權貴一時的長億,則只有下市一途。

 參考:
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ben0313&f_ART_ID=82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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