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張賺60萬元 承銷益通不法配售985張 華南永昌董座遭解職

         金管會今(27)日表示,華南永昌證券於去(2006)年2月主辦益通光能(3452-TW下單)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的詢價圈購配售作業,有高達 985張股票,配售給董事長許博偉之相關人,不當利益達 6億元,依證交法規定,解除許博偉的董事長職務,為承銷新制以來第一位遭解職的董事長,此外,許博偉於華南金 (2880-TW)的董事資格也遭當然解任。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益通光能於去年 2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的詢價圈購配售由華南永昌主辦,總配售量2514張,華南永昌取得2454張,且當時,益通的市場價與承銷價價差很大,光一張價差就達60萬元;其中有985張不法配售給許博偉相關人,不當利益6億元。

       張秀蓮指出,所謂相關人主要為許博偉姻親,也有許博偉老婆的公司員工,總計相關人數達26人。不只董事長許博偉本人違法,授命主持配售的副總經理林全生、協理黃崇健也在全部知情下,依然知法犯法。基於此重大情事,金管會依證交法規定,命令林全生、黃崇健停止執行業務 6個月;而許博偉遭解除董事長職務,並且 3年內不得再擔任投信投顧乃至期貨相關職務,同時,許博偉於華南金的法人代表董事資格也當然解任。

       不過,至於是否涉違反刑法,張秀蓮表示金管會還需進一步研究,如確定違法,不排除主動將此案移送檢調偵辦。但張秀蓮強調,此案純粹是配售作業,並不傷及華南永昌證券及華南金的股東權益。 


         總幹事評:過去兩年多來透過所謂的承銷新制,而產生了許多灰色的利益,而其關鍵在於:

        1、 配銷的新股中,僅15-20%的部份提撥作公開承銷(一年前更低到10%),也就是所謂的抽籤,而其他承銷中的新股則由承銷商自行配銷,講白的就是他想賣給誰就賣給誰啦。

        2、 但是,通常分配給五種人:新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與利害關係人、承銷商的老闆高級主管等、媒體人與新股廣告商、與前三者相關之關係人、法人操盤人。

       3、 通常會在掛牌前夕將興櫃價格拉高,並儘量壓低承銷價以製造差價利益空間,而興櫃的不合理交易制度剛好提供這樣的「作價」環境。

       4、 在承銷期間的前後,開始透過媒體與一些投資界名嘴作一堆「興奮活水」的廣告吸引一些不知情散戶入饔。

        5、 掛牌後有所謂的安定操作,養兵千日用在一時,此時除了負責的自營商外,一些投信外資壽險或其他法人的操盤人就要負責收拾善後,萬一大盤不好或無法騙取散戶上車時,這些操盤資金就要負責消化整個利益集團所握有的籌碼。

       我統計了新制承銷制度實施以來,承銷價與掛牌前五天最高價的價差幅度,讓大家看看這個行業多好賺,益通還不是最肥的呢!





      
        這只是新股上市的部份罷了,其他還有現金增資或可轉換債券的承銷呢,金色巨塔的內容好像都是真的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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