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屁股對保險的看法

          在這個時代,總要做一些和別人不一樣的事,才能顯的出自己的與眾不同,而且正好呼應剛果醫生在白色巨塔體制介紹後,我就來寫點相關的內容-保險。
(謎之聲:老屁股,你是心虛吧,投資功夫不夠,當然只能寫點別的來湊文章)




        在開始之前,即然這裡是財經的部落格,當然一定得和財經沾上邊,才能上的了抬面。就在我努力想將這篇和財經扯上關係,爬文爬到快睡著時,突然,讓我看到了一線曙光:
        投資鉅著『漫步華爾街』的作者-莫基爾,他指出,個人在進入股市,必須先進行的十項演練(靠~是投資者的修練嗎?!),開門的第一個練習:採取保護措施。先讓自己無後顧之憂,再進行投資。
        哇哈哈~~真不愧是大師級的鉅著,讓我找到了出(藉)口,扯上財經。
(這裡有總幹事的讀書心得喔
http://www.wretch.cc/blog/bonddealer&article_id=4689196)


         接下來,就直接進入主題吧。(參考書目:聰明買保險,作者:劉鳳和)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47017

       一般坊間保險相關的書籍不外乎是和你講當紅的投資型保單、分紅保單,是怎麼一回事;不然就是那個業務員怎麼順利成交保險,輕鬆靠賣保險致富...。看完這本書後,你會覺的這些根本就是個,屁!

        讓我們回歸保險的精神:『保障』。
        就如封面上斗大的文字:月薪3萬,輕鬆買到1000萬保障。教大家都能夠以最低的預算,買到最大的保障。看完這本書後,讓我對保險有了更完整的概念(不止是人身保險,還包含第3人責任險),正因為作者的理念和我非常相近,所以想多了解保險規劃的網友,我推薦本書。免的你買了一堆沒用的保險,爽到業務員。當自己真的需要時,才來怪保險都是騙人的。

        當然,每個人的家庭責任都不相同,規劃方式也許會有些差異,但方向上應該是差不了多少的:保障~保障~保障!
(別買什麼投資型保單、儲蓄險、養老險、郵政壽險...那些只是增你繳費的付擔而已,沒什麼保障,掛點後給小孩領的保險金,其實是你自己存的錢,當然,如果你所有保障型的都買完了,要節遺產稅,另當別論)

         一.防癌險
        台灣的癌症發生率約每4個人就有1人發生癌症。一般人可能會覺的那有那麼誇張,更別說癌症治療的醫藥費用有多可怕(許多用藥健保似乎來不及核准給付)。這些事,我想沒有經歷過的人是很難體會的(相關數據有勞剛果醫生提供了)。但是,防癌險那麼多種,倒底要買那一種,買多少、怎麼買呢?

          1.我認為每個人至少要有2個單位的防癌險,然後要找那種理賠無上限(現在可能只剩幾家有)。別買那種帳戶型的,100萬的額度,治療癌症,多久就會在醫院花完,就請剛果醫師解答吧。
          2.最好找『原位癌*』理賠金額高的。因為在發現的第1時間裡,該理賠金可以讓自己獲得較良好的醫療照顧。有些保險公司原位癌好像不賠,只賠嚴重的癌症,甚至因為癌症去蘇州賣鴨蛋的。(我可以罵它草菅人命嗎?)
原位癌:其實我也搞不太清楚,我看書上的解釋,好像是癌細胞尚未侵入或移轉至其它器官,只要馬上做立即的處理,即可將癌細胞獲得控制,治癒率高。
          3.其他的住院日額、出院療養….理賠項目大家都差不多,1單位日額大多是2000元。重要的是第1、2點,差異會很大。
大家可能會以為這樣買下來,不花個3、4萬保險公司怎麼可能放過你,以1個30歲的男性來說,2單位的防癌,1年不用1萬即可搞定,這小小的花費,可是大大保障啊。(最好能找單獨出單的防癌,這樣就不用多花好幾千元去買終身壽險)

        二.重大疾病與醫療險
       和防癌一樣重要,買法也類似,最好也是找能夠單獨出單的保單,別再多買壽險。

        1.一定要買終身保障型,別買帳戶型的。帳戶型的賠完,保險公司就不再理你了。
        2.日額、實支實付那種好?我認為沒有一定,日額其實是補足你因住院而損失的薪資收入;而實支實付是讓你獲得較好的醫療照顧,你可以自費用比較好的藥品、甚至去住單人病房。在一定的限額內,實支實付的保障,可以讓你叫保險公司來把你住院的花費買單(其實是自己先付,再和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所以,最好的做法是,在購買至少一定的額度後(這部份請剛果醫師幫忙補充),改買日額,日額則買到必須要和你每日的收入相當。 以我自己的例子,我在22歲買的住院日額2000元,年繳不到1.2萬(20年期,終身保障);實支實付:病房每日補助1500、住院雜費4.5萬,年繳不到1500(1年1約,續保到75歲)。一樣的,小小花費,大大保障。
        3.很重要的一點,如果是在95年10月後買的保單,一定要和保險公司告知自己過去有保了那些保險(尤其是醫療及意外),這是自己的權益,千萬別忽略了。因為目前已經修法通過,在已向保險公司告知的情況下,實支實付的收據副本也是可以理賠的(過去不行)。否則,幹嘛多花一筆錢,讓自己多付擔保險費,還無法理賠。
通常的做法是:將收據的正本拿去以前保的保險公司理賠(因為之前的公司只能用正本理賠)。然後申請收據副本及珍斷證明書,和有告知的保險公司再申請理賠一次。

        上面的防癌和醫療險,我都建議大家儘量別買壽險,並不是說壽險不好,而是有另外更能符合人生不同時期,來進行不同規劃的方式,更能把每分錢花在刀口上。關於如何規劃適合自己的壽險、意外險、房屋地震、火災險,容我下次補充,聽說今年的醫療險會再調整費率(我不是很肯定,但醫療險看起來是走長多:一直漲),所以這個部份先行投稿,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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