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名思義,所謂公眾資金就是大眾共有的資金。那些資金算是公眾資金呢?簡單來說,就是投資的損失或收益,都由提供資金的公眾所承擔,與擬定投資決策,或執行買賣動作者,毫不相干。除非透過獎懲機制設計,否則,管理公眾資金者,不會因為投資管理績效特別好,自己的財富便倍增;相對地,也不會因績效一敗塗地,他便要傾家蕩產。

        簡單來說,管理眾人資金者,說白一點,在正常情況下,只是過路財神的身份,他仍然只是一位受雇薪水階級。但大家可不要小看這些領薪階級,雖然他們的身份只是過路財神,但卻享有『公眾資金的買賣決定權』而使其於股票市場中,身價倍增。

        公眾資金主要以共同基金、政府各種基金、投資型保單等形式存在。其中,以共同基金為最大宗,金額最大、影響層面也最廣。共同基金受益人申購並繳交投資金額後,便幾乎對自己資金的管理權利完全喪失;透過共同基金的形式,使資金的擁有權及投資支配權,徹底剝離,資金的投資支配權轉為共同基金經理人所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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